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吧
关注: 67 贴子: 82

  • 目录:
  • 其他生活话题
  • 0
    判定是非吸,还是诈骗,最关键的依据是资金的去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第七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本解释第二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规定所列行为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
  • 0
    非法集资是一类金融违法犯罪的案件,包含很多种类的罪名,最主要的是两类: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二、集资诈骗。还有其他类不在这里赘述。 下面引用一个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 第一条,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 1
    一年半了,终于要开庭了,估计要进去了,下个礼拜如果我不发帖就是进去了!
  • 0
    据北京专业家事律师刘疆介绍,在解答遗产继承领域的法律咨询问题时,遇到用户提问父母一方去世后房子产权的相关问题,那么,在父母一方去世之后没有遗嘱,子女能不能取得房屋全部产权呢? 老王同妻子肖太生育三个儿子:王大、王中、王小,王大有一子王大大,王中有一子王小二,王小有一女王小小。 2012年肖太过世,老王于2019年3月24日召开家庭会议将两套房子分别留给了孙子王大大、王小二所有。其他肖太继承人虽然没有意见,但是没有
  • 0
    “亡夫”多年后重新出现,该怎么办? 鲁法案例【2021】491    已经宣告死亡的丈夫    多年后重新出现    这不是恐怖片    而是现实中真实发生的事情    他到底经历了什么?    又该如何恢复身份呢?   Part.01裁判要旨   宣告死亡是法院经过法定程序作出的,具有公示性和公信力。若被宣告死亡人重新出现,必须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通过法定程序,撤销原判决,作出新判决。   Part.02基本案情   申请人石某某向淄
  • 0
    父亲汇款80万支持女儿生活创业,算借款还是赠与?法院判了 父亲汇款80余万元 对女儿的生活、创业等方面予以支 这笔“爱的付出” 究竟是借款还是赠与? 父亲能要回吗? 近日,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结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维持安吉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一起父女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终于落槌。 2006年,老张与前妻协议离婚后,女儿小花(化名)便跟随母亲一起生活,而老张承担了大部分抚养费。 大学读书期间,老张对小花的要求也是
  • 0
    公司花2万元请主播直播带货却只卖了1357元,服务费退不退? 线上直播带货    作为一种新型商业模式    被越来越多的商家效仿    各路人马纷纷入场    一时间热闹非常。    但是很快    直播带货频频翻车    你认为只要找直播带货    商家都会赚钱吗?    也有扎心的直播带货翻车现场......   近日,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因网络直播带货产生纠纷。因某文化公司安排主播直播带货未达到约定的销售额,法院判决
  • 0
    婚内是否可以主张抚养费? 抚养孩子,是夫妻双方应尽的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并且抚养义务不随夫妻双方离婚而免除。夫妻双方没有离婚,一方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法院会怎么判?跟小编一起来看看今天的案例~ 基本案情 被告吕某某系原告吕某甲(女,现年11周岁)、原告吕某乙(男,现年9周岁)的父亲,与马某某于2010年1月在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结婚。2021年6月,马某某作为二原告的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吕某某支付二原告生活
  • 0
    建议收藏!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房产如何分割?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
  • 0
    交通事故涉超标电动车 生产销售企业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案情】 陈某某于2018年12月购买了一辆甲公司生产的电动自行车,2019年7月,在骑行电动车过程中,与王某某驾驶的小汽车发生交通事故,陈某某在事故中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根据交警部门委托鉴定该电动自行车系机动车,并做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陈某某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规定及无证驾驶机动车,被认定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分歧】 对于本案中甲公司是否需要承担本次交通事故
  • 0
    车辆驾驶人自愿在保险之外向伤者家属支付补偿款,保险公司能否主张减轻赔偿责任   2018年10月7日,孙某某驾驶小型轿车与钟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致钟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钟某某受伤后在医院住院治疗77天后,经医院治疗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孙某某、钟某某在本次事故中负同等责任。孙某某的小型轿车投保了交强险、责任限额为50万元的商业三者险及不计免赔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事后,钟某某的家属与孙
  • 0
    员工说被辞退、公司说自动离职,有离职经济补偿吗? 【司法观点】   劳动者主张是用人单位违法将其辞退,而用人单位则主张劳动者是自动离职,但双方均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各自的主张。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用人单位在获得证据的能力方面较劳动者更占优势。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是自动离职,但未能提供证据证明。依照公平原则,应认定本案劳动合同是由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依照
  • 0
    打印遗嘱具备形式要件才有效 基本案情 被继承人曹甲于2010年6月16日死亡。曹甲与前妻育有曹乙、曹丙两名子女,与第二任妻子孙某育有曹丁、曹戊、曹巳三名子女。孙某先于曹甲去世。北京市一处房产(以下简称涉案房屋)登记在曹甲名下。曹甲去世后,子女之间因遗产继承问题争执不下,于是诉诸法院。 诉讼中,曹丁提交了一份曹甲签署的打印代书遗嘱,遗嘱载明涉案房屋归曹丁、曹戊两人所有,每人各占50%的产权,其他子女不享受上述房产的
  • 0
    打印遗嘱具备形式要件才有效 基本案情 被继承人曹甲于2010年6月16日死亡。曹甲与前妻育有曹乙、曹丙两名子女,与第二任妻子孙某育有曹丁、曹戊、曹巳三名子女。孙某先于曹甲去世。北京市一处房产(以下简称涉案房屋)登记在曹甲名下。曹甲去世后,子女之间因遗产继承问题争执不下,于是诉诸法院。 诉讼中,曹丁提交了一份曹甲签署的打印代书遗嘱,遗嘱载明涉案房屋归曹丁、曹戊两人所有,每人各占50%的产权,其他子女不享受上述房产的
  • 0
    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再次受伤算工伤吗? 陈某于2008年起在某公司工作。2012年11月20日,陈某在工作中右肩部受伤,被送往医院治疗,当地人社局认定陈某为工伤。2013年2月4日,陈某出院,出院医嘱载明陈某需全休12个月。陈某在住院期间参加了公司的年终总结会,并在会上得知公司于春节后即2013年2月18日开班。2月18日,陈某到了公司并参加了开班会。会后,陈某驾驶摩托车回家途中被撞身亡。经公安交警大队认定,此事故由陈某承担次要责任。 事
  • 0
    丈夫将大额财产赠与“第三者”,赠与行为是否有效? 一些已婚人士为取悦“第三者”不惜豪掷千金由此引发原配与“第三者”的财产纠纷。那么 夫妻一方赠给“第三者”的财物夫妻另一方能否要得回? 据了解张某(男)与李某(女)系夫妻关系,婚后张某与王某(女)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李某发现张某出轨后,决定与张某离婚。 但在办理离婚的过程中李某发现张某曾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赠与王某100万元人民币王某用这笔钱购买了商品房 李某要
  • 0
     今天的案例是涉及彩礼的,小芳和小峰举行结婚仪式,后在一起生活还生了一个女儿。在双方交往中小峰给小芳购买了钻戒一枚、金手镯一个、彩金项链一条、彩金耳环一对。订婚时给了彩礼252000元。两年后双方因性格不和产生矛盾分手。小峰要求小芳返还首饰及彩礼,小芳认为都结婚了而且生活了两年多还有孩子,彩礼也用于共同生活不同意返还。为此小峰诉到法院。   彩礼虽未被法律明确认可,但其仍具有强大的社会生活惯性和广泛的群众
  • 0
    代位权是债权保全权能的体现,其规范目的在于:当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以维持其责任财产(或以不当方式减少其责任财产)并因此损害债务人之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可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位权或债权人撤销权,从而维持或恢复责任人的责任财产,以保全债权。167号指导性案例《北京大唐燃料有限公司诉山东百富物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对代位权诉讼有着深远的指导意义:该案明确了代位权诉讼中认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
  • 0
    关对债务人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原告资格。在债权人已经依循法定方式对债务人相关财产权施以限制的情况下,行政机关作出房屋转移登记行为时应当预见到该行为可能对债权实现产生不利影响,此时行政机关应当对债权人的利益予以保护,并对是否作出相应的行政行为慎重考虑。在行政机关未予以保护或考虑的情况下作出了房屋转移登记行为时,债权人有权对该转移登记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一、基本案情 1994年至1997年间,十堰市中达建筑安
  • 0
    如何通过司法途径确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名词解释 代理:代他人处理事务,享有处分被代理人实体权利和义务的民事法律行为。 合同无效:合同依法成立,便具有法律效力。依法成立的含义,不仅包括合同订立过程应符合法律规定,而且包括已经成立的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凡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的合同,不能产生合同的法律效力,从而属于无效合同。所谓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的,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
  • 0
    亲爱的各位吧友:欢迎来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 发贴红色标题
  • 显示红名
  • 签到六倍经验

赠送补签卡1张,获得[经验书购买权]

扫二维码下载贴吧客户端

下载贴吧APP
看高清直播、视频!

本吧信息 查看详情>>

会员: 会员

目录: 其他生活话题